各相关院(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校发[2017]13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于2014年11月启动的第二批批科研团队建设到2017年11月已满3年,需要进行终期验收,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系部的科研团队负责人对照建设指标,依据申报时所填写的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后,认真填写终期验收一览表(见附件),并于11月2日17:00之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所填写的内容务必事实求是、真实可信,一一对应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票否决,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依据建设与管理办法:终期验收合格的科研团队,划拨第三期资助经费,并可继续申请下一轮资助计划;终期验收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学校不再给予支持,并原则上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所以,敬请各团队务必重视,认真、顺利地完成项目终期验收工作。
4.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樊丹敏 钱 月
地址:办公楼521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