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进行我校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科研秘书负责统计,按文件要求填好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登记表(统计表请在丽江师专科研工作群共享里下载)。
2、成果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要求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注:著作需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的“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系统”查验结果截图打印稿一份。论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期刊/期刊社”中相关论文发表刊物查询截图1份及中国期刊全文网(简称“CNKI”)、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简称“维普”)、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简称“万方”)之一的相关论文检索截图打印稿1份。
3、于2017年10月27号上午12:00之前报科技处,请各院(部)、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到各位教师(包括在外学习的教师),统计完全。
4、6月份已申报登记过的成果,此次不用再次申报。
科技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