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整合我校现有科研资源,形成合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凝聚和稳定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以保证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快速的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科研平台建设。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科研平台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研平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科研方向、科研特色、或有较高科技学术含量的研究开发技术或产品,并对地方经济建设和学科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明确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三)所申报社科类科研平台近三年的科研经费累计达到0.5万元,理工类科研平台的科研经费累计达到1万元;
(四)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的学科梯队;
(五)项目组成员须含两名以上校外专家或行业能手;
(六)平台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主持过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
(一)申报的科研平台须如实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申请书》和准备相关材料,一式3份。
(二)申报科研平台必须依托某一院(部)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日期:2017年10月26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三、有关说明
(一)请各院(部)、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如实填写。
(二)科技处将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审核后,报送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受理及咨询
1.联系人:樊丹敏 钱 月
2.地址:行政楼521科技处办公室
3.咨询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