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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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年10月23日 08:43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激活学校科技创新潜力,提高教师科研能力水平,更好的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执行。现将我校申报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与项目类别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2025年度教育厅项目立项数量为不高于30原则上与去年立项数持平项目类别分为专项项目和自选项目,专项项目立项比率为70%,自选项目立项比率为30%。

二、资助额度

理工农医类项目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1万元,青年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按上面文理类别设立课题经费)

三、申报说明

(一)专项项目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我校自身实际,决定设立专项项目,2025年度设以下3专项:

1.“三个定位”及服务地方和学校发展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围绕服务丽江“三个定位”(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的研究项目和服务学校发展研究项目

2.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3.青年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支持青年教师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教师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二)自选项目

申报者自行设计选题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四、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限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申报。

(二)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特作如下限定: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项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本项目的申请。

(三)有在研教育厅项目和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已获得2项省教育厅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其它申报条件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中的要求执行。

五、相关事项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和推进有组织科研,本年度我校教育厅项目重点支持专项项目的申报,各学院、部门及相关研究平台和团队可以结合专项项目要求,认真开展选题论证、整合团队资源,撰写研究申请评审书

(二)本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下填报的方式进行。丽江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xt.lj-edu.cn/business/login.jsp)为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申请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评审书。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佐证材料不用提供

(三)研究周期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期限为2年。

(四)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10210:00-202411141000,逾期系统将关闭,不能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要求:电子版(Word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请书附件中上传;文件命名要求:姓名+项目名称。

(五)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4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评审书签字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

(六)要求项目申请评审书填写真实、准确;纸质版和电子版完全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智坤 和永杰

联系电话:3196028

地址:校务管理服务中心512科技处办公室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



                                   科技处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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