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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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2年11月01日 10:35  点击:[]


各学院、部门:

    结合学校“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整合我校现有科研资源,形成合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凝聚和培育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以保证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快速的健康发展,促进我校科研平台及重点实验室在省市科研平台及重点实验室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丽师政规〔2021〕20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科研方向、科研特色或有较高科技学术含量的研究开发技术或产品,并对地方经济建设和学科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明确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三)所申报社科类科研平台近三年的科研经费累计达到3万元,理工类科研平台的科研经费累计达到5万元;且成立科研平台的年均科研经费总额社科类不低于2万元、理工类不低于4万元,并能在机构运行过程中能够保持这一经费标准。

(四)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一般不少于 5人)组成的学科梯队。

(五)有开展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

(六)平台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在 D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且主持过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

(一)申报的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须如实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申请书》和准备相关材料,一式3份。

(二)申报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必须依托某一院(部)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日期:202211月15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三、有关说明

(一)请各院(部)、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如实填写。

(二)科技处将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平台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审核后,报送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受理及咨询

联系人:和永杰  樊丹敏 

地址:办公楼521科技处办公室

邮箱:ljszkjc@163.com

咨询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学技术处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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