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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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10月19日 16:08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激活学校科技创新潜力,提高教师科研能力水平更好的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与项目类别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度教育厅项目立项数量为不高于20项项目类别分为专项项目和自选项目专项项目立项比率为70%,自选项目立项比率为30%

二、资助额度

理工农医类项目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1万元。

三、申报说明

(一)专项项目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我校自身实际,决定设立专项项目,2023年度设以下5个专项: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三张牌”专项: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开展的研究项目。

3.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4.丽江发展”专项:围绕服务丽江发展(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的研究项目。

5.丽师发展”专项:围绕服务丽师发展(智能教育发展少数民族女性文化和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方面)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自选项目

申报者自行设计选题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要求申报者为我校的在编人员。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在我校为项目依托单位,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5.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项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且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同年度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的研究;(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的研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4.已获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五、相关事项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和推进有组织科研,本年度我校教育厅项目重点支持专项项目的申报,各学院、部门及相关研究平台和团队可以结合专项项目要求,认真开展选题论证、整合团队资源,撰写研究申报书。

本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下填报的方式进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xt.lj-edu.cn/business/login.jsp)为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申请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评审书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项目申报中申请书附件中上传

)研究周期

按云南省教育厅2019【89】文件规定,执行期限为1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0月19日0:00-2022年11月102400逾期系统将关闭不能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要求:电子版(Word版)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项目申报中;文件命名要求:姓名+课题名称。

(五)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评审书签字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请书内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交科技处

(六)要求项目申请书填写真实、准确;纸质版和电子版完全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樊丹敏 和智坤

联系电话:3196028

电子邮箱:ljszkjc@163.com

地址:办公楼522科技处办公室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丽江师专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2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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