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国家及云南省的政策需求和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云南省教师教育的平衡充分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动力,本着“学界认同、决策服务、社会关注、重在创新”的基本原则,以“立足基础、服务区域、强调调研、突出应用、引领发展”为研究目标,旨在研究和解决云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要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出具有理论前沿性、决策服务性、实践操作性和创新引领性,能够切实有效提升云南省教师教育发展质量,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师教育研究成果。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办”)批准设立了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师教育专项课题”),并委托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秘书处组织实施。现将2017—2018年度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资格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限联盟高校人员申报。鼓励高校与高校联合、高校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高校与中小学联合建立“三位一体”的课题研究团队。
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全面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报。
在研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以及2014—2017年上述项目及课题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不能申报。
二、课题选题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发布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申报人员须根据课题指南中的选题领域拟定具体研究题目。
三、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每套申报材料独立装袋,并在材料袋外壳贴上课题申请书封面页。请同时将配套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并注明姓名+“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字样。
四、课题研究时限要求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申报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如逾期未结题,联盟秘书处将按《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撤项等处理。
五、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资助额度1.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课题审批程序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按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凡在课题研究团队中出现的专家应回避课题评审工作。各类课题由联盟秘书处进行初审,然后按省教育规划办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教育规划办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根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期拨付课题经费。
七、其他事项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个人今后三年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无论立项与否,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备份。
申报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起至3月2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丹敏
联系电话:319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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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8年1月22日